身份证,顾名思义,是个人的身份证明,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新中国自1984年开始试行居民身份证制度以来,已历时20多年,身份证的换发也已进入第三代。然而,您可知道,其实早在民国时期就已经有身份证了。前些天,笔者在舟山收藏品市场就淘到一张民国时期的国民身份证,而且还是浙江定海县的,让人倍感新奇,当即掏钱将其收入囊中。
民国时期推行国民身份证始于上世纪四十年代。 1946年,民国政府颁布了 《修正户籍法》,明确提出 “已办户籍登记之地方得制发国民身份证”。同年6月,当时的行政院又颁布了 《户籍法施行细则》,对国民身份证的有关事项做出了具体规定。这件身份证材质为硬质纸,为对折式,外面还有塑料护套。身份证共有4页,折叠后类似现在的工作证,便于随身携带。与如今的居民身份证相比,这张民国时期的身份证内容更为详尽,与其说是身份证,倒不如说更像现在的居民户口簿。据笔者事后查阅相关资料证实,这一身份证为当时全国统一格式,身份证的正面上方印有 “中华民国国民身分证”字样。与现在不同的是,居民身份证的 “份”字写为 “分”字,经请教语言学专家,现代汉语词汇中,“身分”是 “身份”的传统写法。除此,身份证的正面还有 “地名、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籍贯、号码及颁证日期”等项,其中出生日期采用了民国纪年的方法。 展开后的第二、三页上有 “教育程度、职业 (行业、职位)、国民义务劳动 (工作地点、日期、证明长官)、公民资格 (宣誓地点、宣誓日期)、家属 (称谓、姓名)、役历 (役别、日期、证明长官)、特征、分析符号、照片或标准指纹、指纹符号”等栏,内容非常详细,但 “分析符号”栏不知是什么意思。指纹一栏还有 “手别 (右手、左手)、指名 (大指、食指、中指、环指<即无名指>、小指)”之分,上面还特别注明 “无照片及未实施指纹区域暂填箕斗”。可见,民国时身份证的制发也非常严格慎密,指纹识别起到的防伪作用丝毫不比现在逊色。
第4页是“保甲番号(乡镇、保、甲、户)、住址和注意事项”,其中,“注意事项”一栏有五条: “㈠本证为持证人身分证明之件,不得损坏或转让;㈡伪造变造身分证者以伪造文书论罪;㈢各级政府及警察保安机关得于必要时命持证人交付本证查验,但不得扣留或没收;㈣本证所载项目内容如有变更应随时报告乡镇公所更正;㈤本证如有遗失须立即依法呈请补发。”把伪造变造身份证者以伪造文书罪论处,再次印证了当时身份证管理制度的严密。
这张身份证的主人是“浙江省定海县”一位名叫虞吕浓香的农家妇女,时年41岁,出生于民国前4年10月22日,即清光绪33年,也就是公元1907年,如果现在还健在的话,已经过百岁了。这位妇女籍贯浙江定海,家住原定海县盘峙乡大蛇岙村,为盘峙乡13保4甲9户,不识字,系家庭妇女,全家六口人,除了她,还有丈夫、两个儿子、一个儿媳和一个孙女。身份证号码为“盘峙字第13492号”,笔者发现,号码的前四位与其保甲番号相同,最末位的数字“2”大概是指她在家庭中的排序,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她丈夫的身份证号码就应该是“盘峙字第13491号”了。身份证上还有这位妇女的一寸黑白照,虽然由于年代久远,照片略微泛黄,但依然清晰可辨,照片上加盖了圆形“定海县政府”钢印,钢印中心是十二角星的青天白日图。身份证的一、四页和二、三页正反两面中间还都骑缝加盖见方的篆刻有“定海县政府印”字样的红色大印。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身份证的发证日期字迹有过改动,改动后的日期上加盖了红色“定海县盘峙乡户籍主任章”,以示公证。从这份身份证的正面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其发证日期“中华民国39年1月9日”是在民国37年的基础上改动的,因为按照身份证上这位妇女的出生日期和年龄推算,身份证也应该是在民国37年,即1948年制发的,迄今已有60多年了。但为什么身份证上的发证日期又改为民国39年1月9日呢?笔者在查阅有关资料后发现,由于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为了挽回失败的命运, 1948年7月3日,民国政府颁发了《动员戡乱时期制发国民身份证实施办法》,对国统区民众的户籍重新进行编整,规定国民身份证不准流入解放区根据地,以制止我方人员用身份证作掩护开展革命斗争。这位妇女身份证上的住址“盘峙大蛇岙”上加盖了“定海县盘峙乡户籍主任章”蓝色图章,保甲番号也由盘峙乡13保4甲9户改为8保6甲5户,并加盖“民国卅九年三月编整盘峙”蓝色圆形章。而笔者怀疑其民国39年1月9日的发证日期采用的是农历纪年,查阅万年历,得知这一天是1950年2月25日,那么,加盖事先刻制好的“民国卅九年三月编整盘峙”圆形章也是顺理成章的。身份证正面还有一个用蓝色油墨加盖的编号:№01739,是不是对身份证重新进行编整后的登记号码,还有待于考证。
而引人注目的是,所谓民国卅九年是不存在的,因为新中国在1949年10月1日就已成立,中华民国纪年从民国元年(1912年)到民国卅八年(1949年)就结束了。但由于1950年5月前舟山群岛尚未解放,因此,岌岌可危的国民党政权还在采用民国卅九年的纪年方法,这从一个侧面也证明舟山解放的时间要晚于新中国的成立。但是,历史的潮流不可阻挡,随着蒋家王朝的灭亡,民国时期的“国民身分证”也退出了历史舞台。
六十年后的今天,当年由20多个岛屿组成的盘峙乡其行政区划几经变动,现已并入定海区环南街道千岛社区,并已成为环南街道临港工业发展的重点地区。而这份民国时期的身份证也愈益体现出它的收藏价值,成为一段历史的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