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僧燔指”使普陀山“灵迹始著”,慧锷请观音使它有了自己供奉的主神,无论这两个传说的历史可信度有多高,它们都成功地使人们相信,普陀山观音道场的建立,这两个事件都是标志。
但是传说不能代替历史,它们或许可以增加历史的丰富性却不能成为历史本身。以这两个事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观音道场,其实仅仅是一种文化意义上的形成,并非制度和政策层面的确立。
那么标志普陀山观音道场真正确立的政策节点,究竟在哪里呢?
我认为是南宋宰相史弥远奏立的“五山十刹”制度。史弥远通过自己的努力,让普陀山名列“十刹”之一,成为朝廷直接管理的江南名刹,从而在政策制度上,保障了普陀山的繁荣兴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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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北宋的灭亡,政治中心开始南移。南宋政权在临安(杭州)建立,一道南下的还有北宋的“神祇”。这些神祇主要包含三类。一类是赵宋皇族的祖先神;第二类是原来设在东京汴梁(开封)的各种佛寺道观;三是汴梁民间的一些祠庙。
可见南宋政府是继承了北宋的宗教信仰的,当然由于吸取了宋徽宗过于崇信道教而导致误政亡国的教训,南宋政府有意压制道教的“独大”,佛教地位开始大幅度提高。根据有关记载,由随驾南渡僧人创建、重建或原东京寺院在临安复建的寺庙,一共有二十二所。而“御前宫观,在杭城者六,在湖边者三”,才九所,所以至少在数量上,佛寺已经超过道观了。
在改变宗教倾向的同时,南宋政府对于宗教的管理,也进一步加强了。宋朝继承唐朝政府管理宗教的制度,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宗教管理机构。其最高官职叫“功德使”,后来为鸿胪寺,最后发展成“祠部”,整整一个独立的政府部门,管理上也越来越规范和严格了。
为了便于管理,也为了提高一些大寺大庙的地位,宋朝政府给各寺庙分成了等级。其中级别最高的叫“十方寺院”,这些寺院的住持,都是“敕差”也就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它们与朝廷的关系非常密切。
进入史弥远所处的南宋宁宗时代,道教已经式微,朝廷的宗教政策,已经完全倾向于佛教。所以进一步提高佛教名刹的地位,就显得必要了。对普陀山影响巨大的“五山十刹”制度,就是这个时候出现的。
而设立这种制度的奏请者,便是史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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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宋时期“五山十刹”制度与史弥远的关系,在明清典籍里,有很多记载。
明初宋濂《住持净慈禅寺孤峰德公塔铭》:“逮乎宋季,史衡王奏立五山十刹……”明确指出“五山十刹”制度是史弥远奏立的。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也说:“……时宰臣建议,以京辅佛寺,推次甲乙,尊表五山,为诸刹纲领。 ”根据年度推断,这个“时宰”,当是史弥远无疑。
而明僧释广宾在《上天竺山志》中更是直截了当地说:“宋史弥远,四明人,当国日奏立五山十刹,比仕官之九棘三槐,仍分禅教,如文武班。僧必出小院,声华彰著,拾级而升。 ”
释广宾的这个记载,除了指出“五山十刹”制度是史弥远奏立外,还告诉我们两条重要信息,一条是这个“五山十刹”制度将寺院分出了等级,像列入“五山十刹”的这些高级寺院,由朝廷直接掌控。可见这“五山十刹”是一种管理宗教的政策上的制度;另一条是“五山十刹”分成两种,分别叫“禅”和“教”,于是也就有了“禅院五山十刹”和“教院五山十刹”的区别。当然这种区别,只不过是分类管理的需要,至于朝廷直接掌控这一点,则是没有任何差异的。
“禅”和“教”的区别,也就是“禅宗”和“教宗”的区别。“禅宗”主张不立文字,“教宗”则以研习和阐释为主。明僧释广宾在《上天竺山志》中记载说那时候“仍分禅教”,这说明在南宋时候,佛教“禅宗”和“教宗”两大流派是并存的。正因为并存,而朝廷也不愿意分出主次,所以才有“禅院五山十刹”和“教院五山十刹”共列的现象出现。
据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教院五山十刹”分别是:“钱塘上天竺寺、下天竺寺、温州能仁寺、宁波白莲寺为教院五山(其中一山不详);钱塘集庆寺、演福寺和普福寺,湖州慈感寺,宁波宝陀寺,绍兴湖心寺、苏州大善寺和北寺,松江延庆寺,建康瓦棺寺,为教院十刹。 ”
这其中的“宁波宝陀寺”,指是便是普陀山的普济寺。它属于“教院十刹”之中。普陀山历代高僧都有著述,所以把它归为“教院”派,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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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弥远奏立“五山十刹”制度的基础主要有两条:一条是南宋朝廷本来就存在有“御前五山”之类的说法。这从南宋周密笔记著作《癸辛杂识》可以看到。另一条是佛教教义中也有这方面的基础。有佛经记载说:“佛在世时,有鹿苑、祇园、竹林、大林、那烂陀五精舍。佛灭度后,有顶塔、牙塔、齿塔、发塔、爪塔、钵塔、锡塔、瓶塔、盥塔十塔所。宋宁宗时,卫王史弥远奏立五山十刹,以准竺国。”
但我觉得,史弥远奏立“五山十刹”制度,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那就是他自己对于普陀山的深厚感情。
这种感情甚至是史家两代人的累积。
作为与舟山一海之隔的宁波鄞县人,史弥远和他父亲史浩多次上普陀山礼佛。无论是机缘巧合,还是后人的有意虚构,他们都有在普陀山潮音洞见到观音现身的神奇经历。除此之外,他们还特地在家乡鄞县的东钱湖畔月波山上,模仿“菩萨示现之所”的普陀山潮音洞,建立起“补陀洞天”。
月波山位于东钱湖的东南方向,山形如弯月伸向湖心,湖水浩淼,山峰挺立,与普陀山潮音洞的形势也算吻合,在此地建立“补陀洞天”显然经过精心选择,而不是随意为之。
本有“御前五山”的政策基础,又有“五精舍”和“十塔所”的佛理传统,对于普陀山有深厚感情的史弥远,抓住宋宁宗从道教转向佛教的宗教政策改变的良机,非常及时地提出了设立“五山十刹”制度的建议,同时又不动声色地将普陀山列入其中。
对史弥远言听计从的宋宁宗,当即批准了这道奏章。
普陀山真正进入朝廷视野的机会,终于来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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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情结”是普陀山文化的一个传统。盛熙明《补陀洛伽山传》记载的以下两件事,就可以证明这一点:“宋元丰三年,王舜封,使三韩。遇风涛有感,以事上闻。赐额曰宝陀观音寺。置田积粮,安众修道,岁许度一僧。 ”“绍兴元年辛亥,真歇禅师清了,自长芦南游,浮海至此,结庵山椒,扁(匾)曰‘海岸孤绝禅林’。英秀多依之。郡请于朝,易律为禅。 ”
第一则记载说,“宝陀观音寺”的名称是皇上赐予的,寺田等物产,也来自于朝廷的赐予。第二则记载说,真歇禅师的“易律为禅”,也是报请朝廷得到批准以后才实施的。
可见普陀山早在建立观音道场的草创阶段,就已经有“皇家禅林”的色彩。只是在史弥远将宝陀寺奏请纳入“教院十刹”之前,普陀山的这种“皇家禅林”色彩是不固定的,朝廷对于普陀山的一些支持,其实是它整个宗教政策的一部分,并非是对于普陀山有什么特别的恩宠。
但是自从普陀山进入“教院十刹”行列以后,朝廷的态度立即两样了。且看盛熙明《补陀洛伽山传》的记载:
宋宁宗嘉定三年八月,普陀山遭遇大风暴,宝陀寺供奉观音的圆通殿被摧毁。“住山德韶言于朝”,说明这个时候的普陀山住持,可以直接向朝廷禀报了,再也不需要像以前那样由“王舜封……以事上闻”“郡请于朝”这种间接传递了。这是普陀山已经进入朝廷直接管辖范围的证据。
宋宁宗政府一得到报告后,立即拨巨款进行重建,并且拨款支持的时间竟然长达七年,而且还再用六年时间修建了潮音洞前面的石桥。不仅如此,宁宗还御笔亲题了“圆通宝殿大士桥”。同时拨给“田五百六十七亩,山千六百七亩”等大量寺产。显然只有进入朝廷直管的“五山十刹”行列,普陀山才会得到朝廷如此高度的重视和支持。
从那以后,无论是明朝这样的汉人政权,还是元、清这样的“异族”统治,朝廷对于普陀山,都采取直接管理的办法。这种制度性政策保持了普陀山数百年的繁华和兴盛。虽然有明初和清初的严厉海禁造成了普陀山一度的荒芜,但总的来看,各代君王通过赐额、拨款、送经、修建寺庙等各种途径,都表达了对于普陀山的大力支持。普陀山这种浓厚的“皇家”色彩,一直保持到“朝廷”消失才淡去,最终为自民国开始的“民间”所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