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竣工验收会议在甬舟公司召开,会议一致同意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通过竣工验收。
据了解,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工程于2018年1月25日正式开工,当年12月3日通过交工验收,并完成安全专项评审、竣工质量评定、档案验收、环保验收、竣工结算和决算等16项专项工作。该工程设计年吞吐能力1.3万标准箱,占地总面积12.43万平方米,堆场总面积7.13万平方米,其中堆存区面积3.83万平方米,相关附属工程及配套道路总面积5.3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确保该危险货物堆场顺利投入运行,甬舟公司自危险品堆场试运营以来,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在完善预防与防护措施的同时,提高管理人员技能水平;推进设备设施完善、应急物资配备补充,并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急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查询、短信报警等功能,为堆场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该工程投用后,将进一步完善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港口危险货物集装箱配套物流体系,满足危险货物集装箱不断增长的堆存需求,对后续引进新航线、提高集装箱综合通过能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