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 2017

时间:2017年11月14日 00:00  作者:  点击:

基于《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和《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我社在研究分析长江口至宁波舟山水域多年实测环境资料的基础上,针对江(河)海直达船舶,开展了实际航行水域风浪条件分析、结构强度、设备配备优化、船员舱室设备等研究分析工作,最终完成了《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2017)的编写。

《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2017)适用于大于等于65m小于150m船长、一定主尺度比(L/B≥4.5;B/D≤3.0;Cb≥0.6)且航行于长江至特定航线1-1和特定航线1-2的散货船和集装箱船。其中:

船体章节以《国内航行海船建造规范》为基础编写,基于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的风浪条件,对船舶总纵强度、扭转强度、船体货舱区外板、强力甲板、舷侧骨架等提出相关要求。

轮机章节在满足《钢质内河船舶建造规范》轮机篇的基础上,增加了敞口集装箱船货舱舱底排水系统的要求、轴系校中、轴系纵向振动的相关要求和起锚机工作负荷的要求。

电气章节根据江海通航船舶航行水域的特殊性,提出船舶电气设备配备及性能要求,尤其是针对内河船舶急流航段操纵性的需求提出了应急电源的配备要求。

《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建造规范》(2017)于2017年3月1日生效,生效后将替代《特定航线江海通航船舶检验指南》(2008)中航行于特定航线1的散货船和集装箱船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