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深圳海关所属深圳湾海关关员查获涉嫌伪报品名走私液晶显示屏
11月16日,经鉴定,深圳海关所属深圳湾海关查获的一批伪报货物为手机液晶显示屏,初估案值人民币500余万。目前该案已移交处置部门处理。
10月29日,一批申报为“手机玻璃”的货物由两辆货车搭载经深圳湾口岸进境,经现场关员查验,发现该批货物与玻璃存在差异,疑似手机液晶显示屏,共26万件。经取样送检鉴定,确认为手机液晶显示屏
上一条:蓬莱东港区大金码头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获批
下一条:“智能审单”速度快 实施半年1700余家企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