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中旬,太原海关破获我省首例通过邮递渠道走私珍贵动物案。目前涉案嫌疑人曹某、卢某被移送司法机关,2人涉嫌走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鬣蜥、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平原巨蜥共173只,珍贵活体动物已送交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隔离检疫,代为饲养。
今年9月,接到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入境案件线索后,太原海关缉私局迅速会同太原机场海关对收件人为曹某的2个邮包开包查验,发现58只疑似蜥蜴类动物死体。经鉴定,这58只蜥蜴为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其中48只为绿鬣蜥,10只为平原巨蜥。依据情报线索,太原海关缉私局立刻部署抓捕行动,将曹某、卢某抓获,并查扣数10只不同种类的动物活体。曹某交待,2019年8月初,其伙同河北唐山人卢某,通过微信宠物群联系到卖家倪某,分2次邮寄绿鬣蜥、平原巨蜥入境,数量共计108只,其中58只寄至山西,50只寄至河北唐山。部分蜥蜴在邮寄中死亡,部分活体出售牟利,分别卖到江苏、四川、安徽、广东、上海等地。
据办案人员介绍,目前此类案件的涉案人员多为年轻人,多数嫌疑人因个人爱好,通过微信宠物群结识宠物玩家或卖家,在明知绿鬣蜥、平原巨蜥等为禁止买卖、进口的濒危野生动物的情况下,从网上购买供自己饲养。
根据《刑法》及相关规定,走私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绿鬣蜥或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平原巨蜥1只,就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数量达到4只以上的,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据了解,太原海关此次查获的濒危活体和死体蜥蜴均为身长20厘米至30厘米的幼体。在邮寄过程中,由于邮包内温度、湿度、食物等条件难以满足要求,造成大量幼体蜥蜴死亡,此案涉及的173只蜥蜴中,有78只死于邮寄过程中。
海关人员提醒:走私进境的活体蜥蜴没有经过检验检疫,有可能威胁到接触者的身体健康。巨蜥体表硬蜱感染率为88.9%,体内寄生虫感染率为100%。可传播森林脑炎、新疆出血热、西尼罗热、莱姆病、地方性回归热、沙门氏菌病等多种疫病,把其当做宠物饲养时,染疫动物可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导致人类患病。
太原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强化实际监管,严厉查处珍贵动物走私行为,持续聚焦邮递快件渠道,加强查缉能力培训,强化情报分析研判,摸清购销运全链条,精准打击,破网除链,营造保护珍贵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