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以来,有关绿色发展、绿色物流的新政密集出台,开启了下半年物流行业生态发展的一路“绿灯”:继7月1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7月3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之后,日前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物联)发布《关于物流行业宣传贯彻〈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GBT37099-2018)国家标准,推动绿色物流工作的通知》;就在同一天,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
雨后春笋般频出的“绿色号令”,将给物流行业带来怎样的影响?在绿色物流发展的新一轮机遇下,物流行业相关各方应做哪些准备顺势而为?绿色物流发展趋势又将如何?为此,《现代物流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绿色物流分会行业研究部主任赵洁玉博士。
《现代物流报》:赵博士您好,日前中物联发布《关于物流行业宣传贯彻〈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国家标准,推动绿色物流工作的通知》。请您介绍一下该通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出台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又是什么?
赵洁玉博士:物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性、基础性、先导性产业,绿色物流成为物流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新动能。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出台了很多政策和指导意见加以规范与扶持:2019年5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293号)提出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特别是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及绿色交通方面与物流行业绿色发展息息相关;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新增“绿色物流”作为“鼓励类”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现代物流业条目;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病毒在全球蔓延,严重打击了全球经济贸易和全球供应链,物流行业在受到不利影响的同时,也让大家深刻认识到物流保障的重要性,创新出多种物流业务模式。在疫情特殊时期,政府频发绿色发展相关政策文件,为社会经济发展举旗定向,坚定走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之路。绿色发展政策和市场环境逐渐优化,绿色产业链迎来发展春天。
在这样的背景下,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支持服务物流行业绿色发展,中物联发布了《关于物流行业宣传贯彻〈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GB/T 37099-2018)国家标准,推动绿色物流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并贯彻落实《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国家标准,提出通过征集绿色物流实践中的优秀案例、挖掘当前绿色物流工作的实际成果等方法,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物流行业绿色发展的不同阶段性目标。
《现代物流报》:《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国家标准实施一年了,在我国现阶段现在推出《通知》有哪些特殊意义?
赵洁玉博士:标准落地一年,物流业涌现出很多绿色创新实践,一些甚至在细分领域开始产生影响,可以说在全行业全面总结和推广这些经验的时机已经成熟。比如顺丰作为国内知名快递物流综合服务商,长期以来一直践行绿色环保、节能减排行动,2020年二代丰·BOX循环包装箱出炉,有效延长了快递包装的生命周期,是绿色包装的重要代表;作为国内第一家以物流名称注册的企业集团,宝供物流集团近些年一直在打造数字化控制塔,应用HSE管理体系提供化工物流服务,优化物流设施设备,应用新能源车等。
因此,《通知》除了号召学习绿色物流国家标准外,还同时开展“2020年中国绿色物流最佳实践优秀案例”征集与评介活动,这是我们总结和推广行业经验必要的途径。本次案例征集将重点分成绿色物流管理制度、仓储设施设备、运输设施设备、辅助设施设备、运营方案和运营模式、信息披露六大类。我们希望通过案例征集活动,厘清绿色物流发展现状和整理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重点完善绿色物流管理制度,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企业绿色发展平台,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资源供给,带动上下游企业形成节能低碳,高效环保的绿色产业供应链,推动物流企业降本增效和可持续发展,进而增强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现代物流报》:除此之外,中物联绿色物流分会还有哪些举措推动绿色物流发展?
赵洁玉博士:推动绿色物流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深入分析企业创新这个“点”,还需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国内外物流行业整体的绿色创新技术与经验,充分博采众长为我们所用。简单来讲,分会主要在三方面努力:一是如上面所言厘清绿色物流发展现状和整理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制定绿色物流相关标准;三是联合社会各界,与之加强合作共同推动物流“绿”化。
物流行业要绿色发展,标准必须先行。中物联绿色物流分会将携手物流企业在《绿色物流指标构成与核算方法》(GB/T 37099-2018)的基础上,结合“2020年中国绿色物流最佳实践优秀案例”征集成果,共同开展绿色物流标准体系研究,充分发挥标准在推进绿色物流有序发展中的指导、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同时加强标准的创新发展与国际化,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和技术标准交流与合作,开展标准互认,共同推进国际标准制定。此外,发展绿色物流必须通力协作。物流服务是沟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重要活动,推进绿色物流有助于带动上下游企业发展绿色供应链。其中,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创新推广需要物流企业、政府、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通力协作,社会各界首先要树立合作意识,在合作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中物联绿色物流分会始终将推动物流行业绿色发展为己任,在开展中国绿色物流最佳实践优秀案例的同时,携手物流企业共同推动绿色物流相关标准体系制定。同时搭建交流互动平台,在节能减排、绿色金融、绿色采购,绿色物流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相关工作,切实推动物流行业的绿色发展。
《现代物流报》:结合今年频出的绿色发展新政,您如何看待绿色物流当前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物流行业从业者应注意哪些问题?
赵洁玉博士:我总结了一下,截至目前,今年关于绿色发展的新政至少也有十几条。不管是年初国家邮政局提出的“9792”目标,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的治塑意见,交通运输部关于征求《绿色港口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还是年中财政部《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改委关于修订印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设立、成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都释放出一个明确的信号,就是国家有力加强了绿色发展的示范引领和资金支持,切实让绿色产业相关市场活跃起来,同时也在规范行业,制定并强制推行了一些绿色发展措施。
结合这些新政在物流行业中的影响,我认为绿色物流发展呈现出必然性、示范性、强制性这三方面的特点和趋势,物流行业从业者可参考这些特点和趋势做好当下的工作。
首先,必然性。绿色物流是物流行业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国家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体现,其不仅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相吻合,而且是物流企业不断突破创新、克服国际贸易中的绿色壁垒、提高核心竞争力、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驱动力。建议物流企业认清形势、与时俱进,与先进的绿色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相适应。其次,示范性。绿色物流是一个与环境共生型的物流管理系统,从物流体系来看包括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体系的绿色化,从行为主体来看又需要企业、政府、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通力协作。提高这个复杂系统的运行效率就需要掌握一些带动整个系统不断优化的关键点。因此,协会等行业组织需要通过绿色物流试点示范,总结经验来为物流行业绿色发展摸索出前进方向。同时,绿色物流标准代表着一定时期内物流行业发展的先进水平,对于整个行业具有示范引领性,标准制定应该与时俱进、不断优化。第三,强制性。绿色物流在一定程度上将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同时也将改变传统的物流作业习惯,推进过程中往往会经历先示范引导后强制推行的过程。比如北京市当前新车全面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而国三标准柴油货车全市域限行;又如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在这一点上,相关企业需要保持危机意识,不断创新突破以应对政策带来的强制性改变,从而适应未来市场的需求。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虽然社会经济受到疫情较大影响,但我国不断加大优化绿色产业发展政策环境力度,坚定走生态文明、绿色发展之路,为绿色物流发展带来新契机。中物联绿色物流分会始终将推动物流行业绿色发展为己任,携手产业链各方,将“绿色革命”进行到底。
现代物流报全媒体记者:曹朝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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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内主要“绿色新政”梳理
1. 1月6日,国家邮政局提出2020年邮政业力争实现“9792”目标,即:“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7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0%,新增2万个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
2. 1月16日,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提出快递塑料包装目标,到2022年底,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省市的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5年底,全国范围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同时,以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7月10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细化了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相关塑料制品标准,并分地区、分领域、分阶段对部分塑料制品实行禁限管理。
3. 2月13日,北京市印发《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0〕8号)指出北京2020年蓝天保卫战将继续深入实施“一微克”行动,继续聚焦重型柴油车,新车全面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在用车加快电动化,新能源车保有量达到40万辆左右。同时严格执行国三标准柴油货车全市域限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区等政策。
4. 2月26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征求《绿色港口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该指南系统明确了绿色港口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对专业化集装箱码头、专业化干散货码头、专业化液体散货码头和邮轮码头四类港口、码头绿色发展程度进行评价。
5. 3月27日,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28号)指出要提升现代服务业绿色发展水平,积极发展绿色物流业,实现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物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南通、连云港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支持淮安等具备条件的城市争创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
6. 5月2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内河航运发展纲要》的通知(交规划发〔2020〕54号)提出航运发展目标为到2035年,内河千吨级航道达到2.5万公里;主要港口重点港区基本实现铁路进港;内河货物周转量占全社会比重达到9%;重要航段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45分钟,主要港口(区)应急到达时间不超过30分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船占比显著提高,船舶污水垃圾等污染物实现应收尽收、达标排放;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内河航运广泛应用。该纲要还指出要通过加强船舶港口污染防治、加大新能源清洁能源推广应用力度、强化内河航运生态保护修复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可以针对绿色水运的新发展模式,开展试点示范,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进而促进内河航运高质量发展。
7. 6月12日,为支持并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优化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财政部制定并印发《清洁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20〕190号),支持范围包括清洁能源重点关键技术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示范;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利用及能力建设;清洁能源公共平台建设;清洁能源综合应用示范等。
8. 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基础规〔2020〕1048号)规定本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主要支持的绿色发展项目涉及物流行业的有:(1)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改造等船舶污染治理项目;(2)绿色发展示范工程;(3)绿色交通项目,具体包括有效解决枢纽港口和重点港口“最后一公里”的集疏运铁路、道路连接线建设,且所在港区规划年通过能力不小于500万吨、铁路连接线长度不超过50公里、道路连接线长度不超过30公里的港口集疏运通道项目,以及必要的综合交通枢纽补短板项目。
9. 7月3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邮政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通过政府采购这一国家宏观调控方式,引导市场推广绿色包装。其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了快递封装材料,包括封套、胶带、面单、包装袋/箱、填充物、集装袋、周转箱等,如快递中使用的塑料包装袋和充气类填充物不得使用聚氯乙烯作为原料,且原料应为单一材质制成,生物分解率大于60%;快递中使用的集装袋应为单一材质制成,其重复使用次数应不小于80次;快递中应使用幅宽不大于45 mm的生物降解胶带;快递应使用电子面单等。
10. 7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519号)提出到2025年,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培育一批绿色产业龙头企业,基地绿色产业集聚度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绿色产业链有效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立,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智能高效,绿色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对全国绿色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初步显现。国家发改委将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运营情况进行中期和终期评估。
11. 7月1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该基金旨在支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等绿色低碳领域活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 7月16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和上海市共同发起设立的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并正式成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旨在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渠道,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基金将重点投资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领域。